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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5种农产品不能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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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老秘 发表于 2006-11-9 10:50: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公文写作培训班

农业部:5种农产品不能上市

# l6 b' k a$ N S

2006-11-06 经济参考报 10版

0 g: z$ b1 j6 H+ s7 j( e

    农业部:5种农产品不能上市 ! v& x$ i0 p- D7 E: f' [ ! Y5 p; r9 m, |* e  从11月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在全国正式实施。今后,伪造有机、绿色等食品认证的企业、个人,最高将被处罚10万元,而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也将不得上市出售,销售问题农产品最高可罚2万元。0 o0 I; q* _* b8 P% a* y$ K8 K" X   据了解,根据最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如果消费者食用了问题农产品而受到损害,生产商和销售商都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 A6 ]% q* }, J4 R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明确规定了5种农产品要坚决杜绝在市场外。它们分别是: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的产品;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强制性规定的保鲜剂、防腐剂等材料及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产品。% c/ s3 `6 y) \) Q$ V   (摘自11月1日《市场报》皇甫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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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老秘 发表于 2009-2-14 23: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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