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猫 发表于 2014-4-14 14:45:22

草拟公文怎样做到“文约事丰,短小精悍”?

网友问题:

草拟公文怎样做到“文约事丰,短小精悍”?

【专家解答】

新《办法》第二十五条及《条例》第十六条,均要求草拟公文“篇幅力求简短”。把公文写得简短一些,中央很早以前就有过十分明确的指示:“凡文电必须认真压缩……写报告时必须注意文字的简明扼要,条理清楚,便于阅读。”那么,公文写作怎样才能做到“文约事丰、短小精悍”呢?具体地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丢掉“怕”字。一些公文写得长,与思想上的“怕”字有关。怕什么?向上行文,生怕陈述的理由不充分,交代的根据不充足,生怕有些关键的提法不能引起领导的注意,因此就“多多益善”,本可以一处着墨就行了的,而在多处用墨,结果造成语言反复重叠;向下行文,生怕下级不明白,理解不透,就返过来掉过去地讲道理,致使语言累赘。

   (2)不要“八面照顾”。实践中往往有这样一种现象,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稿件时,如研究讨论全年综合性工作总结,分管某一方面工作的领导和具体负责某一方面工作的中层干部,不是从总体上(思想观点、结构布局、材料组织等)去研究这篇总结报告,而是从文中涉及各自分管工作的文字内容多少去考虑问题,这位要求“补充”繁细之事,那位又嫌例子“太少”,为了满足“八方人士”的要求,办公室不得不作各式各样的补充,结果使原来比较简练的总结报告充塞得臃肿起来。这是一些公文搞得太长的一个重要原因。

   (3)避繁就简。这里讲的“繁”主要指现象拼凑、事实罗列、缺乏概括,也就是通常讲的“流水账”;这里讲的“简”主要是指写公文要注意综合分析、寻求规律、讲究概括、显示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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