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秘答怎样撰写决定?
网友问题:怎样撰写决定?
老秘观点:
决定的内容格式一般由标题、正文、发文机关、成文日期等几部分组成。
(1)标题
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组成。例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普及小学教育若干问题的决定》。
(2)正文
决定的正文可采用分条列述式、篇段合一式或分段式的结构方法。无论采用哪种结构形式,都要写明两项内容。第一,决定的根据。第二,决定的内容。如果是法规性决定,还要提出希望或要求。如《八届全国政协常委会关于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就采取了分条列述的结构形式。前言部分写道:“根据中共十四大关于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新时期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在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中的作用的要求,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38条的规定,常务委员会决定:……”说明了决定的依据。而《中共中央关于接收宋庆龄同志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的决定》则采用了篇段合一式。决定的前两层意思,介绍了宋庆龄同志一生的经历和对革命的贡献以及本人的一贯要求,作为决定的依据。决定写道:“宋庆龄同志年轻时追随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致力于革命事业,忠贞不渝地坚持孙中山先生的三民主义,在中国长期革命的艰难困苦斗争中,坚定地和中国共产党站在一起,她一贯是中国共产党的亲密战友,是全国各族人民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衷心敬爱的领袖之一,是爱国主义、民主主义、国际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伟大战士,是保卫世界和平事业的伟大前驱,是全体中国少年儿童慈爱的祖母。她过去多次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最近病重时,又一次提出这个要求”。
不同类型的决定,事项不同,写法也有差别。如法规性、部署指挥性的决定,内容一般都较复杂,文字也较长。可采用分条列述式,或用段旨撮要形式,突出每段主要决定事项。也可采用分列小标题式。奖惩性决定的写法与前两种写法差别较大。这种决定一般采用分自然段的方法。一是先介绍被表彰或被惩处的单位或个人的基本情况;二是叙写具体的先进事迹或错误事实;三是奖励或处分的依据;四是具体的奖励或处分的决定。
(3)发文机关
要写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单一机关制发的行政公文,此项内容省略。
(4)成文日期
要写公元全称,如系行政公文,要使用汉字数字。
要写好决定,应注意把握如下几点:。**** Hidden Message *****
决定,适用于权威部门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所做出的安排。
与其他形式的公文相比,决定是使用比较少的一个文种。在实际运用中,应该注意准确地把握它的两个特点:首先,决定涉及的事项或者行动必须是“重大”的、“重要”的。如果不属于这种情况,或者说重要性相对差一些,在行文时应考虑使用别的文种,如通知、通报等。其次,决定作出之后要求严格执行。在有效范围内,决定的内容不容置疑。
决定的正文通常有两种写法,即“认定式”和“论述式”。所谓“认定式”就是对决定的事项只表示认同、批准,不做说理。而“论述式”则需要对决定的依据和事项做必要的阐述,有时还需要提出具体的执行要求。
“认定式”写法比较简单,开头先交待决定的依据,紧接着用决定一词引出具体内容,说明决定的事项。比如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教师节的决定: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国务院建立教师节的议案,决定9月10日为教师节。
“论述式”写法一般包括三部分。一是对决定的依据作必要的论述,说明为什么这样做,以帮助人们正确理解决定精神,提高贯彻的自觉性。二是清楚地交待决定的事项,说明具体怎么做。这部分内容可以采取分条列项的形式进行叙述。三是提出号召和执行的要求。从实际运用的情况来看,在内容上体现这三个方面的要求是不难做到的,关键是对决定的依据和事项的论述要精辟,说明要严密,文字表述要严谨,不然就容易产生歧义,难以服人,影响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
决定不好写,规范性很强,看了有收获 叙写具体的先进事迹或错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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